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净残值)÷估计总工作量=固定资产原价×(1-估计净残值率)÷估计总工作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一般对当月添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对当月削减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办法有年限均匀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企业应该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完成办法挑选上述折旧办法,折旧办法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改动。除非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完成办法有严重改动的,应当改动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折旧办法改动,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