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宁波4月20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吴东平)近期,由国家安监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将整合和取代现有《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实施范围。
与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相比,新《目录》一是增加了对目录相关联的内容的说明,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规定了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说明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各栏目的含义和其他的相关需要注意的几点。二是新《目录》共列出2828种/类化学品(含148种/类剧毒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的3828种/类化学品相比,减少了一千余种/类化学品,更加科学和简练。三是分类依据更符合联合国GHS分类基准,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更加完整,补充并完善了其它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性等分类种类。四是新《目录》不再列出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编号和联合国UN编号,采用国际上通行的CAS号,查询更便利准确。
宁波港是大宗散货中转基地、国家战略物资的储备基地及临港化工大工业基地。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每年进出的危险化学品大约有500余种,新版《目录》的发布实施,将对相关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产生较大影响。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要及时学习和掌握《目录》变动情况,做好相关这类的产品标识的修改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修订更新,避免与新版《目录》出现不一致的地方;同时,关注检验监管部门的政策变化,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不论其是否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企业均应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出口。
尽管被通报的这几起涉嫌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不是发生在珠海,但同样应引起我市安监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格外的重视。只要大家一起努力,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就成了过街老鼠无法藏匿,人民群众的生活才会更安全、更放心。
记者古春婷报道:近日,香湾街道安监站接到群众反映,某企业在神前社区一工厂仓库疑似非法储存了大量危险化学品。经现场核实,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许可,危险化学品仓库也未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昨天公布消息称,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重庆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特别作出以下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