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21年1月16日起正式施行。较之修订前的法案,OSHA关于MSDS提交、CBI请求的规则等都有所改变。那么,MSDS提交、CBI请求的详细操作方法你知道吗?
韩国OSHA法案规则:含有有害因子(OSHA法案第104条)的物质/混合物,称为MSDS目标物质。这类物质需求制作MSDS并提交。
2) 产品中非有害因子(MSDS第3部分全组分发表的不需求)或化学物质承认文件及境外制作商供给的LOC
MSDS提交选用在线日之前:根据旧版OSHA法案第41条编写/更新的MSDS,享有1-5年的缓冲期(如下图所示)。
2021年1月16日起:OSHA法案新规正式收效施行,一定要依照新规编写MSDS,并在产品制作/进口条件交给MoEL。
◆ CBI请求与MSDS提交相同,适用于相同的缓冲期,在同一个体系上提交。
韩国OSHA法案规则:MSDS目标物质中的有害因子假如超越浓度限值,必须在MSDS中表现,企业若由于商业秘要的需求
。CBI同意号和有用期需求添加到MSDS文件中。CBI请求自取得同意之日起五年内有用,有用期满至少30日前可请求延期,新的有用期为到期后第二日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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